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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桂格寶貝出遊趣】
活動說明: 活動期間內購買“桂格嬰幼童全系列”單筆發票折扣後滿$399,至活動網站登錄發票參加抽獎,就有機會抽中『宜蘭蘭城晶英酒店雙人房住宿一晚』等多樣好禮!

※單筆發票僅限登錄乙次,每人限中獎乙次。
※可參加之發票日期為2023/07/01 00:00 ~ 2023/09/30 23:59(活動網站登錄截止日:2023/10/01 23:59止)
※發票登錄後請務必妥善保管所登錄之發票正本及購物明細;電子發票務必於結帳時請店家印出證明聯及購物明細,以利兌獎查證。
※參加者提供的活動發票(須為有效發票)需完整顯現發票號碼、購買店家、購買品項、購買日期,如為電子發票則須連同消費明細一起上傳。
活動期間: 2023/07/01 ~ 2023/09/30

※可參加之發票日期為2023/07/01 00:00 ~ 2023/09/30 23:59
※活動網站登錄截止日
活動網站: 【2023桂格寶貝出遊趣】 https://quakerbaby.83811.tw
活動商品: 桂格嬰幼童全產品系列產品包含
指定通路: 1. 桂格公司合作之正貨全通路(實體通路+電商),非合作通路發票不可參與(如
活動獎項: 1. 宜蘭蘭城晶英酒店雙人房住宿一晚(價值$12,000),共 1 名
2. RadioFlyer出擊號平衡車(價值$3,990),共 2 名
3. Roberto Mocali摺疊收納拉桿車 (價值$1,680),共 5 名
4. 桂格滴雞精(52ml*9包/盒,價值$1,230),共 10 名
活動專線: 02-25171326分機17
(週一至週五09:00~17:00 國定/例假日恕不提供服務)
公佈日期: 中獎名單將於2023/10/04公告

※結束後統一進行抽獎,由系統程式自動隨機抽出中獎者,並於指定日期公佈得獎名單。
※本活動每人僅限中獎乙次,每張發票僅可登錄乙次且只有乙次中獎機會,重複登錄無效。
※所有中獎者將以簡訊發送中獎通知,未中獎者恕不另行通知。
獎項說明: 宜蘭蘭城晶英酒店雙人房住宿一晚,價值新台幣12,000元整。

規範說明
1、此住宿不限得獎者本人兌換使用,當本兌換憑證非得獎者本人使用,得獎者與實際使用人應配合易遊網之指示,出具相關文件及憑證辦理開票相關程序,否則易遊網得拒絕得獎者本人以外之人使用。實際使用人亦須遵守本兌換憑證之所有約定。
2、 未按本憑證兌換者,易遊網有權拒絕受理,並視同放棄得獎權利,不得向易遊網為任何主張。
3、 本兌獎憑證價值新台幣 12,000 元整,惟超過兌獎價值部分,其價差需由得獎者自行負擔。(外籍人士獲獎, 因稅額導致獎品計價不同,得獎者須自行繳交差額),如不足新台幣 12,000 元,餘額或全額可兌換其他商品,若不兌換其他商品則視同放棄,易遊網將不另做退費。
4、 訂房確認後若需更改日期或取消,請致電易遊網企業服務部 02-25163360。訂房更改須符合各飯店相關限制規定,如因訂房更改或取消而須支付其他相關費用,概由得獎者自行負擔。前述更改以一次為限,如超過一次,或訂房確認後取消者,視為本獎項已使用完畢。
5、 因每日房況不定,建議您確認入住日期後盡早預訂,實際房況以易遊網回覆為主。
兌獎說明: 1.中獎者請自行至活動網站下載領獎信函,並請於2023/10/13前(以郵戳為憑)將領獎信函以正楷填妥資料,連同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中獎有效發票正本以掛號或快遞信件寄回104079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桂格寶貝出遊趣活動小組』收,逾期視同放棄中獎權利,不再另行通知。

2.有效發票係指活動期間2023/07/01 00:00 ~ 2023/09/30 23:59止於指定通路所開立並完成發票登錄,且發票或發票明細須能清楚辨識單筆購買“桂格嬰幼童全系列”品名及活動商品金額加總須滿$399(以折扣後金額計算),若發票上無購買項目,需另附購買明細。電子發票請於購買結帳時務必索取電子發票證明聯正本及購買明細;若電子發票明細遺失請至財政部二代電子發票平台查詢後列印與正本發票附於領獎信函中一併寄回活動小組。

3.本活動限非營業買受人參加,登錄之發票不得打入買方之統一編號,且為未捐贈、未作廢之發票,亦不得為手開式發票,若經確認非屬有效發票,將不具抽(得)獎資格。

4.中獎者若未滿18歲,不論中獎金額多寡,除中獎者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需另附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協同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方能領獎。

5.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價值在新台幣 1,000 元以上者,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報稅使用,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贈品價值超過NTD$20,010元(含)以上者,依法需繳交10%稅金。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實施「憑單無紙化」,自2014年起所得稅各式憑單符合一定情形者,憑單填發單位如期向國稅局辦理憑單申報後, 原則上免寄發憑單給納稅義務人。中獎者需於隔年5月底前完成申報。

6. 領獎信函上所填寫之身份資料需和參加本活動之資料相同,如有不同,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或中獎資格,恕不另行通知。

7.中獎發票正本為領獎憑證,一旦經寄交主辦單位兌領獎項並簽署得獎領據後,即不得要求退還,中獎者不得異議。

8.本活動獎項待中獎者寄回所需之兌獎資料,經確認資料無誤後,獎項將於10/31前陸續寄出。
注意事項: 1.本活動係由佳格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本辦法稱為「主辦單位」)舉辦,並委由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本辦法稱為「執行單位」)製作執行。

2.本活動參加者於參加同時即已同意並接受本活動所有規範,活動辦法及中獎名單依活動網站之公佈為準。

3.本活動限設籍臺灣之本國公民始得參加,且參加者不得以公司或機構團體名義參加。獎項寄送地區僅限台澎金馬,執行單位不處理郵寄獎品至海外地區之事宜。贈品寄送過程中,若發生毀損、遲遞、錯遞或遺失,倘若非主辦單位疏失造成者,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4.本活動每人僅限中獎乙次,每張發票僅可登錄乙次且只有乙次中獎機會,重複登錄無效。參加本活動者須填妥正確基本資料(姓名、聯絡地址及電話…等),資料不全、填寫無法辨識、不正確或其他非本活動單位疏失者,恕無法參與活動。活動單位不接受中獎者變更姓名、聯絡地址及電話,以免產生冒領獎項。

5.本活動僅限登錄紙本電子發票、手機載具發票、傳統紙本發票三種型式,若使用電子發票和傳統發票,請務必於消費時請店家印出紙本發票及明細,如為電子發票則須連同消費明細一起上傳;所開立之消費日期應在本活動期間內。為防止舞弊情形,發票顯示之購買時間需於登錄時間之前,如不符上述之規定,將判定喪失得獎資格。

6.本活動限非營業買受人參加,登錄之發票不得打入買方之統一編號,且不得為手開式發票。

7.所有寄回兌獎之發票需為正本,中獎發票正本需連同兌獎資料一併寄回活動小組查驗,若不符合上述條件者,則取消中獎資格。所有寄回之兌獎發票正本,恕不退還。參與活動者對上述『不得要求退還』內容敘述完全了解並同意日後不得以任何理由異議。若因此造成主辦單位或協辦單位程序經濟上耗費損失將依法求償。

8.所有兌獎憑證須經主辦單位檢核並以主辦單位審核為依準;若中獎發票錯誤與系統登錄不符,或任何不完整、損毀、偽造、塗改、複製或超過兌獎期限的兌獎憑證均無效。主辦單位有權取消相關兌獎資格。如於獎項寄出或收到獎項後將中獎發票之活動商品進行退貨或作廢而不符合活動規定,經查證屬實,除中獎無效外並應返還所得獎項,中獎者不得異議。

9.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超過新台幣1,000元,中獎人須依規定填寫並繳交中獎收據,執行單位將開立各類所得扣繳憑單給得獎者,並依稅法規定代扣機會中獎稅。中獎者若無法配合填寫並繳交中獎收據,視為中獎者自動棄權且不具得獎資格。另中獎獎品價值超過新台幣20,010元(含)以上者,應自行負擔機會中獎所得稅,依法應預先扣繳10%稅金,方可進行領獎。若中獎者無法配合,將視同無異議自動放棄中獎權利。

10.執行單位一概以本活動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寄送得獎贈品,中獎者請務必提供真實、完整之領獎資料,以便進行領獎作業。如因資料錯誤或不正確,導致無法通知得獎訊息、確認得獎者或獎品寄送後遭退回,皆將視為棄權,獎項將不另行補發。

11.若中獎者因資格不符或自願放棄中獎資格者,不另行公告,中獎者若未滿18歲,不論中獎金額多寡,除中獎者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需另附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協同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方能領獎。

12.活動參加者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