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簡訊/語音類型活動
【鎂日補給簡訊抽日本東京雙人來回機票】
| 活動說明: | 活動期間2024/11/27(三) ~ 2025/01/07(二),於指定通路7-ELEVEN購買悅氏鎂日補給鎂30補給水880ml任一瓶,手機編寫簡訊『YES+發票後8碼數字』傳送至83811,就有機會獲得日本東京雙人來回機票(不指定航空公司)、現金2,000元等好禮(活動簡訊參加費用每則5元)。 |
| 活動時間: | 2024/11/27(三) 00:00至2025/01/07(二) 23:59 (皆以主辦單位電腦系統時間為主),簡訊傳送抽獎期間 |
| 活動獎項: | 頭獎 |
| 活動須知: | 1. 活動日期 |
| 中獎名單(通知/公布): | 1.抽獎日期 |
| 兌獎流程: | 1.主辦單位將於2025/01/08(三)抽出並於10日內公佈於悅氏官網, 若遇假日將順延至下一工作日抽出。 2.頭獎 日本東京雙人來回機票 得獎者須於中獎名單公布後7日內(以郵戳為憑),至悅氏官網-【鎂日補給簡訊抽日本東京雙人來回機票】活動辦法處,下載【領獎信函】,填妥後,將領獎信函、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中獎發票正本及購買明細,以掛號信件寄「10446台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372號8樓『鎂日補給簡訊抽日本東京雙人來回機票 活動小組』」收,逾期視同放棄中獎權利。主辦單位收到資格核實後,獎項將於2025/02/14(五)前發送。 ■旅遊兌換券使用方式 (1)本獎項需與【可樂旅遊旅行社】辦理兌換事宜,得獎者可憑可樂旅遊旅行社提供之【機票兌換憑證】正本向可樂旅遊旅行社兌換價值新台幣30,000元「台灣國際機場出發至日本東京國際機場雙人來回機票」,中獎者應自行與可樂旅遊旅行社服務專員聯繫。 |
| 兌換日期: | 2025/02/01-2025/12/10,中獎者須於出發前21個工作日與可樂旅遊指定專員聯繫並完成兌獎相關事宜,避免因作業時間不足影響兌換(最晚需於2025/12/10前兌換完畢),逾期或未完成相關領獎手續者,則視同放棄獎項,中獎者不得要求兌換其他獎品或其他任何形式之補償。 |
| 出發日期: | 2025/03/01-2025/12/31 |
| 航班資訊: | 長榮航空、中華航空、國泰航空、日本航空、星宇航空、全日空航空/經濟艙 (2) 本機票不包含兩地機場稅、燃油附加費、保險、護照、簽證、機票拖運行李超重費,選位手續費等規費,中獎者需自行負擔。 (3)兌換憑證限單次兌換完畢,一經開立後不得申請退換票,不得兌換現金或找零。因旅遊淡旺季或配合航空公司等其他因素可能導致國際機票票價變動,當實際兌換價格高於兌換憑證價值時,須另補差價;如低於兌換憑證價值時,多出部分亦不另退還,報價依可樂旅遊專責人員說明為主。 (3)此旅遊兌換券已開立旅行社專用收據「代收轉付」,兌換時不再另開立收據;惟如有補付差額部分仍將開立予客戶。 (4)本兌獎憑證僅限中獎者本人及一名同行者始得兌換憑證內容,不得轉讓於其他第三人,兌獎時請檢附身分證及護照影本。兌獎人應妥善保管本兌換憑證,若有遺失、被竊、毀損或喪失兌換憑證之占有,恕無法補發,亦不得要求補償。 (5)本獎項係主辦單位委由可樂旅遊旅行社辦理,得獎者應自行與可樂旅遊旅行社服務專員聯繫。本兌換憑證兌換後如造成商品之糾紛時,與主辦單位無關。得獎者了解並同意主辦單位無需為兌換憑證之使用負任何責任。亦不再另行補發。 (6)詳細使用規範請依可樂旅遊旅行社兌換憑證上條款為主。本兌換劵有效使用期限為2025/12/31,逾期不得兌換使用。 (7) 主辦單位保有修改活動之權利。 3.二獎 現金2,000元 得獎者須於中獎名單公布後7日內(以郵戳為憑),至悅氏官網-【天天補鎂簡訊抽日本東京雙人機票】活動辦法處,下載【領獎信函】,填妥後,將領獎信函、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中獎發票正本及購買明細,以掛號信件寄「10446台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372號8樓『鎂日補給簡訊抽日本東京雙人來回機票 活動小組』」收,逾期視同放棄中獎權利。主辦單位收到資格核實後,獎項將於2025/02/14(五)前發送。 4.消費者中獎總金額累計超過NT$1,000者,需提供中獎發票正本 (有效發票係指發票日期為 |
| 注意事項: | 1. 本次活動主辦單位為名牌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悅氏礦泉水),委託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為活動協辦機構。本活動參加者於參加簡訊活動同時即已同意並接受本活動所有規範,活動辦法及中獎名單依活動網站之公布為準。 2.主辦單位、協辦單位與相關零售商、供應商之員工均不得參加本活動,其違反本項規定經查證屬實者,除中獎無效外並應返還所得獎項。 3.主辦單位有變更、取消活動內容而不作事前通知之權利,亦有權對本活動之所有事宜作出解釋、裁決或補充協議。若涉及蓄意操作之不正當行為,足以影響活動抽獎公正性之中獎者,均視為無效中獎,主辦單位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4.參加者同意所有參加者所留存或產生之任何參與活動的資料及記錄,皆以主辦單位的電腦系統與時間的紀錄為主,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5.所有兌獎憑證{包括中獎發票(正本)、購買明細、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得獎者資料(得獎者親自填寫及簽名)}須經主辦單位檢核並以主辦單位審核為準;若中獎發票錯誤與系統登錄不符,或任何不完整、損毀、偽造、經改動的、複製的兌獎憑證均視為無效,主辦單位有權取消相關兌獎資格。 6.為防止舞弊情形,兌獎發票打印日期必需在中獎日期之前。請參加者務必保留登錄之正本發票,以利兌獎時以供執行單位審核,活動期間登錄發票時間以主辦單位系統時間為主,所有兌獎憑證,恕不退還。 7.獎項不另行備取。 8.活動參加者需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並未冒用或盜用他人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資訊,主辦單位將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就其損害主辦單位或任何第三人權益,保留一切民、刑事訴追之責。 9.如因寄送過程中發生信件遺失、信封破損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原因,導致兌獎憑證遺失或無法辨識,或得獎者資料填寫不完整或不清楚,導致未能或不符資格兌獎,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需為此負任何責任。 10.獎品寄送過程中,因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造成損壞、延遲,錯遞或遺失,主辦單位概不負責。獎品以實物為準, 恕不提供挑選、轉讓、折現、更換等值獎品,主辦單位保留活動內容修改之權利。 11.本活動限台灣、澎湖、金門及馬祖地區設有住所並持台灣護照之本國人參加,且參加者不得以公司或機構團體名義參加。獎項寄送地區僅限台、澎、金、馬,主辦單位不處理郵寄獎品至海外地區之事宜。 12.運送地址請詳細填寫,因地址或個人相關資料不完整,導致獎品無法運送或無法聯絡得獎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若資料有不實、不完整及不正確,主辦單位保留取消得獎資格的權利,對於任何不實或不正確之資料亦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13.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且不須做出任何事前之通知,包含但不限於變更等值贈品之權利。 |
| 個資法相關聲明: | 1.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向參與本活動消費者告知下列事項,參與本活動前請務必詳閱以下說明。 2.蒐集個人資料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