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簡訊/語音類型活動
(7-ELEVEN獨家限定)UCC【艾洛瑪氣泡柚子風味咖啡 週週抽萬元購物金】
| 活動說明: | 活動期間於 7-ELEVEN 購買《 UCC AROMA艾洛瑪氣泡柚子風味咖啡》任乙瓶,編寫簡訊「7EUCC+發票後八碼」傳送至83811,即可參加好禮二重抽! (活動簡訊參加費用每則5元) |
| 活動期間: | 2025/06/16 00:00-2025/07/06 23:59 |
| 活動通路: | 7-ELEVEN |
| 活動須知: | 1. 活動發票日期 |
| 活動費用: | 1. 本活動僅適用以手機編寫簡訊參加,本活動簡訊登錄無需收費,行動業者會向傳送簡訊用戶收取接收系統簡訊回覆之費用每則5元,簡訊費用將於次月電信帳單中收取。 2. 中華電信/遠傳電信/台灣大哥大電信月租型用戶皆可參加;除遠傳預付卡門號外,其他預付卡門號恕無法參加。 |
| 活動獎項: | 【第一波即時抽】 ■ 1 獎 |
| 第二波中獎名單公布: | ![]() 1. 抽獎日期 |
| 兌獎流程: | 【第一波 即時抽】線上平台兌獎,請正確填寫,填完送出後無法更改 |
| 注意事項: | 本活動係由優仕咖啡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主辦單位」)委託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執行單位)舉辦。優仕咖啡股份有限公司員工及執行單位相關單位不具本活動參與資格。 1. 本活動限持身分證者參加,參加者必須年滿13足歲,且需有國內聯繫方式。若未滿18足歲,除中獎者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需另附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協同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方能領獎。 2. 每張發票僅有1次中獎機會,每個手機門號【第一波即時抽】最多3次中獎機會、【第二波週週抽】僅有1次中獎機會,所有中獎資格均需主辦單位查驗合格方為有效,一切查驗以主辦單位為準,並為唯一憑據。 3.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價值在新台幣 1,001 元以上者,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報稅使用,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贈品價值超過新台幣$20,010元(含)以上者,依法需繳交10%稅金。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實施「憑單無紙化」,自2014年起所得稅各式憑單符合一定情形者,憑單填發單位如期向國稅局辦理憑單申報後,原則上免寄發憑單給納稅義務人。中獎者需於隔年5月底前完成申報。 4. 參加活動者必須遵守活動規範及其他有關之規定,如有違反即自動喪失參加資格,如為得獎者則取消得獎資格。 5. 主辦單位有權檢視參加者兌獎情形,若涉及蓄意操作之不正當行為,例如影印、毀損、塗改或偽造中獎憑證、輸入假發票號碼、侵入抽獎系統及任何足以影響活動抽獎公正性之中獎者,均視為無效中獎,主辦單位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6. 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如因此致活動小組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活動小組不負任何責任,且如有致損害於活動小組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付一切相關責任。 7. 中獎者基本資料(全名、電話號碼、發票資訊等)需填寫完整,因資料不完整、不清楚、有誤,導致主辦單位無法與其聯繫者或贈品無法寄送,視為自動放棄得獎權利,不得請求主辦單位交付贈品或主張其他權利。如因個人因素導致贈品被退回,亦同。 8.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它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9. 贈品以實物為準,不得轉讓,亦不能要求更換獎項或折換現金。 10. 本活動將透過手機簡訊發送中獎通知及獎項發送,發送次數以乙次為上限,若因個人因素無法確實接收者,主辦單位恕不補發。請檢視手機內有無啟動過濾簡訊功能,部分電信業者提供的「拒收企業簡訊」功能,也可能導致無法正常接收簡訊,各家電信商的查詢及關閉流程可能不同,如需查詢、關閉此功能請自行洽詢所屬電信商。 未收到獎項或是獎項收到有問題者,請於2025年08月05日前來電,逾期視同獎項收件無誤。 11. 主辦單位保留活動辦法修正及贈品更換之權利,如有任何內容或注意事項變更將公布於本活動網站,恕不另行通知。 12. 參與活動請務必詳閱注意事項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有任何活動相關問題請洽活動客服專線02-25171326分機17,服務時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