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項: |
1.每支手機門號參加次數不限,每張發票僅能參加一次立即抽抽獎,則參加完立即抽,還可以參加事後抽抽獎;雙向簡訊抽獎活動之簡訊費用每則5元(傳送+接收),簡訊費用將由消費者自行負擔,於次月行動電話帳單中收取,適用於各家電信之月租型用戶,預付卡型用戶除外。欲查詢活動細節及兌獎進度,請上刷樂官網或撥打客服電話0800-038-699 刷樂活動小組。 2.中獎名單於每個月公布乙次:9/1、10/3、11/1、11/21,刊登於刷樂官網。 3.得獎者須將中獎發票正本、身分證正反影本及個人資料(真實姓名、地址、聯絡電話),於每個月底前 (郵戳為憑) 掛號寄到402台中市忠明南路789號28樓「刷樂活動小姐」收,中獎發票上需於活動期間(2011/8/13至2011/11/3)內之日期及清楚顯示刷樂商品條碼或品項,所有得獎資格需經主辦單位查驗合格方為有效,合格件確認後,得獎者將會於次月15日前收到獎品。若獎品寄出後,因資料不正確造成無法聯繫,或贈品遲遞、錯遞、遺失等,主辦單位恕不負責;若經貨運退件,本公司將自退件日起保留1個月,逾期未領者視同放棄領獎資格。發票正本經查驗後將不退還予消費者。 4.依稅法規定,獎項超過新台幣1,000元者,中獎者須附身份證影本;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以上之獎項,需先預繳10%機會中獎稅金,主辦單位將於隔年5月前寄發扣繳憑單給中獎者。 5.贈品內容以實物為準,不得折換現金或其他物品;中獎資格不得轉讓或出售他人。 6.主辦單位保有變更活動、獎品細節之最終決議權,若贈品公佈數量因特殊狀況無法提供,將以等值贈品交換,任何變更內容及其他詳細注意事項將公佈在刷樂官網。 7.參加本活動者需了解並確實遵守主辦單位所訂定之活動辦法與遊戲規則。如個人資料不完整、違反或造假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參加者的任何權利及領獎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