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活動
可口可樂®x遠雄海洋公園今夏抽好禮Let’s Party
活動說明: | 方案一:購買餐點搭配可口可樂系列指定(紙杯裝)飲品滿NT$150元。 方案二:購買可口可樂®公司系列產品飲料(可口可樂/雪碧/飛想茶/美粒果/爽健美茶/動元素)滿NT$99元。 凡消費任一方案可獲得刮刮卡一張,即有機會刮中可口可樂®限量好禮或遠雄海洋公園超值優惠券! (刮刮卡數量:30,000張,數量有限,獎項贈完將提早結束活動!) |
活動期間: | 2016/07/29- 2016/9/18 |
活動獎項: | ‧頭獎- Club Med海島假期 (東南旅遊券,價值NT$25,000元),共1名 ‧二獎-「可口可樂」藍芽喇叭 (市價NT$1,980元),共3名 ‧三獎-「可口可樂」夏日派對組(內含海灘袋、海灘巾、遮陽帽及海灘夾腳拖,市價NT$1,280元),共10名 ‧四獎-「可口可樂」多用途戶外墊 (市價NT$790元),共50名 ‧五獎-「可口可樂」暢快對杯 (內含兩個杯子,市價NT$199元),共200名 ‧六獎-「可口可樂」多功能頭巾 (市價NT$99元),共500名 ‧七獎-「可口可樂」勁享暢快卡貼(共八款)(市值NT$20元),共20,000名 ‧普獎-海洋公園專屬歡樂福袋,共236名 -美粒果冰沙系列$20元折價券,共2,000名 -可口可樂系列小杯裝飲料$5元或免費升級大杯折價券,共6,000名 -漂漂吉祥物冰沙杯折$50元折價券,共1,000名 |
領獎信函: | 【請按此下載領獎確認書】 |
頭獎獎項說明: | 1. 頭獎將透過東南旅行社提供等值旅遊券。得獎者尚需自行支付機場稅金及燃油附加費,亦可折抵東南旅行社所提供其他旅遊行程之費用(差價部分及附加費用需由得獎者自行負擔),限使用東南旅行社販售網路上之團體旅遊、自由行、機票、訂房(不含廉價航空機票、特殊專案機票及未合作之民宿代訂、購買旅遊景點門票、票券類) ,旅遊券如有遺失、被竊、損毀或滅失之情事,恕不補發,亦不接收副本,請妥善保管本券。請於使用前出示中獎抵用憑證正本,未出示者,不予抵用。 2. 若得獎者預定出發日之行程價值超過本憑證價值時,須由得獎者自行補足差額,如低於憑證可抵用價值,恕不予退還差價。使用時不另行開立代收轉付收據,惟補足差額部分不在此限。 3. 詳細使用規範等相關作業說明以東南旅遊網頁規定為準。得獎者如有相關疑問,可於營業時間週一~週五09:00~18:00,洽「東南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網路行銷部 董正萱小姐 電話:02-25221000分機2606。 4. 旅遊獎項得獎者須自行辦理簽證或其他所需旅遊文件,主辦單位對簽證或其他旅遊文件批核與否不會負任何責任。一經登記旅遊獎項的得獎者,不能轉讓或更改。 5. 旅遊獎項並不包括旅遊保險、簽證、超重行李寄倉費、前往機場之交通安排及費用,所有膳食支出、個人消費及以上未包含的其它費用,有關開支或費用由得獎者自行承擔。得獎者同意自行承擔所有旅遊風險,建議得獎者自行購買旅遊保險。 6. 有關航班延誤、取消或酒店房間入住等問題,必須根據航空公司及酒店之指引,旅遊獎項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需就上述情況負上任何責任。 7. 詳細使用規範依中獎憑證上條款為主。 |
注意事項: | 1. 活動期間自2016/7/29起至2016/9/18止。刮刮卡數量有限,送完為止。 2. 中獎者應遵守各獎項兌換辦法即可兌換;倘未依約定者,視為放棄中獎權利。 3. 本次活動主辦單位為遠雄海洋公園、香港商可口可樂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及英屬維京群島商太古食品(股)公司台灣分公司,委託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為活動協辦機構。主辦單位、活動協辦機構及配合廠商之員工均不得參加本活動,以示公允。 4. 主辦單位僅使用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此次活動用途,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加者權益。中獎人同意中獎相關個人資訊由主辦單位於活動範圍內進行蒐集、電腦處理及利用,但不做其他用途,中獎人並授權主辦單位得公開公佈姓名。 5.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價值NT$1,001元(含)以上者,需繳交身分證影本供報稅使用,並於次年列入本年度之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主辦單位將不再另外寄發紙本中獎所得扣繳憑單。獎項價值超過NT$20,000元,依法需預先繳交10%機會中獎稅金,中獎者若非中華民國國境內設籍之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中獎者所得之金額,須就中獎所得扣繳20%機會中獎稅。得獎者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中獎者同意依台灣相關稅法規定繳納稅捐,並同意主辦單位得依相關法令代扣(繳納)相關稅捐。 6. 如因寄送過程中發生信件遺失、延遲、信封破損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原因,導致中獎憑證遺失或無法辨識,或中獎人資料填寫不完整或不清楚,導致未能或不符資格兌獎,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需為此負任何責任。 7. 參加者必須年滿13歲。此外,未滿20歲之得獎者,視同父母或監護人中獎,由父母或監護人代為領獎。 8. 中獎者須同意遵守各獎品供應商所列有關獎品之各項條款及細則。倘若發生產品瑕疵及相關保固問題,均由該獎項供應商維修與保固,中獎人應逕向該供應商直接詢問。 9. 獎品以實物為準,得獎人不得要求將獎贈品轉讓他人、折換現金或替換為其他產品。 10. 所有中獎憑證須經主辦單位檢核並以主辦單位審核為依準;任何不完整、損毀、偽造、經改動的、複製或超過兌獎期限的憑證均無效。 11. 活動參加者需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並未冒用或盜用他人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資訊,主辦單位將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就其損害主辦單位或任何第三人權益,保留一切民、刑事訴追之責。 12. 本活動獎品寄送範圍僅限中華民國台澎金馬地區。 13. 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與獎項細節的權利,無須事前通知,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作出解釋或裁決。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如有任何未盡事宜均應受中華民國法律約束。 14. 圖片僅供參考,獎品以實物為準。本活動之所有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所有領取或使用獎品之後果概無須負責。 15.消費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所有內容及細則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活動小組得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