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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FUZE tea®飛想茶® 開金蓋, 赢大奬
活動說明: 2016/09/01起至2016/10/31止,凡購買「FUZE tea®飛想茶®」580ml系列金蓋促銷包裝產品,於活動網頁(www.FUZE.tw)登錄金蓋內序號,就有機會體驗香港迪士尼樂園,暢遊「星際大戰:入侵明日世界」。
活動官網: 【飛想茶® 開金蓋, 赢大奬】
活動獎項: 頭獎:4張台北至香港來回機票兌換券及迪士尼好萊塢酒店住宿1晚(標準客房2間)及香港迪士尼樂園1日標準門票 4 張, 共3名 (市值NT$70,000)
二獎: 2張台北至香港來回機票兌換券及迪士尼好萊塢酒店住宿1晚(標準客房1間)及香港迪士尼樂園1日標準門票 2 張, 共20名 (市值NT$35,000)
三獎:迪士尼好萊塢酒店住宿1晚(標準客房1間)及香港迪士尼樂園1日標準門票 2 張, 共100名 (市值NT$19,000)
四獎:香港迪士尼樂園1日標準門票 2 張,共250名 (市值NT$4,600)
參加獎: 即日起至2017/03/31止,憑「FUZE tea®飛想茶®」580ml系列金蓋實體瓶蓋或列印網頁上參加獎折價券,與華旅網際旅行社訂購指定華航精緻旅遊香港迪士尼樂園行程,即可享折價NT $400元優惠。
※獎項市值乃依據2016年6月份之港幣 (HKD)匯率計價,屆時將依照實際中獎月份之當月匯率為準。(詳見獎項說明第十二點)
中獎名單公佈: 每天公佈前一天得獎者
※中獎名單將於本活動網站每日18:00更新公佈
獎項說明:
1. 台北至香港來回機票兌換券將以東南旅行社旅遊兌換劵送出,該兌換券有效期限至2017/12/31止,逾期失效,限一次使用兌換完畢。得獎者可憑東南旅行社提供之面額NT$8,000旅遊劵兌換香港來回機票,得獎者尚需支付機場稅金及燃油附加費。請於使用前出示該兌換券,未出示者,不予抵用。
2. 本劵價值以NT$8,000計,行程內容價格依東南旅行社之網路公告票價為準。金額不足需補價差,多出之部分視同放棄,不得退還現金。本劵不得抵用護照費用、簽證、小費及機場稅、燃料稅(稅金依當時所開票的航空公司公告為主)。
3. 網站機票及匯率等報價將因寒暑假旺季、連續假期、各地節慶祭典、展覽或競賽活動等各種因素而有變動,得獎者同意所有票價得依完成訂購後的報價為準。
4. 旅遊獎項並不包括旅遊保險、簽證、超重行李寄倉費、前往機場之交通安排及費用,所有膳食支出、個人消費及以上未包含的其它費用,相關開支或費用由得獎者自行承擔。得獎者同意自行承擔所有旅遊風險,有關如遇特殊情況,如天候、航班延誤、取消或酒店房間入住等問題,必須根據航空公司及香港迪士尼樂園(「樂園」)之指引,旅遊獎項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需就上述情況負上任何責任。建議得獎者自行購買旅遊保險。
5. 旅遊兌換券不得轉讓亦不得兌換現金或找零,得獎者必須持正本向旅行社指定專員兌換,旅遊券如有遺失、被竊、損毀或滅失之情事,概不負責掛失或補發,恕不接收副本,請妥善保存此券。旅遊獎項得獎者須自行辦理簽證或其他所需旅遊文件,主辦單位及樂園對簽證或其他旅遊文件批核與否不會負任何責任。
6. 旅遊兌換券需一次使用完畢,不可分開兌換,詳細使用規範、機票價格及訂位狀況等相關作業說明以東南旅遊網頁規定為準。得獎者如有相關疑問,可於營業時間週一~週五09:00~18:00,洽「東南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02-25221000#2606董正萱小姐。
詳細旅遊行程依東南旅行社網站公告為主,旅遊抵用券不得與東南旅行社其他優惠案合併使用,使用規定依東南旅行社旅遊兌換券規定為準。
7. 頭獎、二奬及三奬之得獎者,須於2017/11/01前換領預訂酒店房間,並於2017/11/15或之前入住酒店房間 (「不適用日期」除外,得獎者須參考獎品兌換信上所標示之「不適用日期」)。酒店房間須視乎實際供應情況而定,建議得獎者於入住前至少四星期自行與酒店聯絡,以作查詢及安排。樂園門票有效期為6個月 (由換領當日起計算,「不適用日期」除外,得獎者須參考獎品兌換信上所標示之「不適用日期」) 。在有效期內,可持樂園門票進入樂園一次。此外,樂園門票的背面亦印有有效日期供參考。請得獎者自行安排遊覽樂園及入住酒店之時間。
8. 四獎香港迪士尼門票第一批兌獎者有效日期至2017/04/15、第二批兌獎者有效期限至2017/05/15,得奬者須於此日期或之前使用樂園門票,請得獎者自行安排遊覽樂園之時間。
9. 獎品之發出及使用受限於獎品兌換信內的條款及細則。賓客進入迪士尼好萊塢酒店(「酒店」)及使用所有酒店設施均受酒店規則與條例約束,有關規則列明於www.hongkongdisneyland.com (「樂園網頁」)及展示於酒店範圍內。進入樂園之賓客均受樂園規則約束,有關樂園規則載於樂園網頁及列印於樂園指南上;樂園指南可於樂園售票處及賓客服務地點索取。基於樂園客量,惡劣天氣,特別活動,安全、保安或秩序理由,或本公司認為有情況所需,樂園或會不時更改營運時間,暫時關閉樂園或任何部份,限制進入樂園的人數,及/或暫停任何遊樂設施或取消任何娛樂節目,而不作事先通知及毋須退款或賠償。樂園保留及擁有權利於任何時候及適時修訂酒店規則與條例及樂園規則。
10. 參加獎之兌換明細如有相關疑問請洽「華旅網際旅行社」,可於營業時間週一~週五09:00~18:00,不含公眾假期,洽服務專線:0988-117-313周美鈴小姐。參加獎之折價優惠不得併同其他優惠專案使用,華旅網際旅行社保留活動最後詮釋及決議權,折價優惠只適用於指定華航精緻旅遊香港迪士尼樂園行程。華旅網際旅行社實體店面地址及電話,請瀏覽http://yestrip.com/,華旅網際旅行香港行程產品網址:http://dp.china-airlines.com/PRO/index/outbound/ITNALL_PRCHKG.html。所有個人消費及獎項中未有包含之其他費用,相關開支或費用均由得獎者自行承擔。
11. 每人限制一次中獎機會,不包含參加獎。
12. 迪士尼好萊塢酒店住宿1晚HK$3,355及香港迪士尼樂園1日標準門票HK$539價格將依照中獎月份換算為新台幣價值(如9月份中獎將依2016/9/30當日匯率換算,10月份中獎將依2016/10/31當日匯率換算)機會中獎累計獎項價值NT$1,000以上者,將以新台幣計價列入本年度之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
兌獎說明: 1.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機會中獎累計獎項價值NT$1,000元以上,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身分證影本供報稅使用,並將以新台幣計價列入本年度之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如有疑問請洽《FUZE Tea®飛想茶®活動小組》專線:02-25021123,服務時間:週一~週五09:00~18:00(不含例假日)。
2.兌獎方式:除參加獎外, 所有得獎者請自行上活動網站下載領獎確認書,中獎獎項價值累計超過NT$20,000元以上者依法需預繳10%稅金,主辦單位將寄發機會中獎稅額繳付說明於得獎者,得獎者須將「中獎瓶蓋」、『發票正本』(含購買明細)及『領獎確認書』(附上預繳稅金之憑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於2016/11/10前(以郵戳為憑)掛號信件寄回10476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FUZE tea®飛想茶®活動小組》收。
3.參與本活動之中獎發票正本購買日期需於活動期間內(2016/9/01 00:00 - 2016/10/31 23:59止),並須清楚辨識購買FUZE tea®飛想茶® (580ml)。並請保留中獎發票正本以供事後兌獎查驗,如發票遺失、提供標示不完整、無法辨識或無法提供正本(或購買明細),視同無效。電子發票須請得獎者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網址http:goo.gl/FujhRD)查詢所登錄發票之交易明細表或掃描發票上的QR code找出購買明細後列印,附於領獎確認書中。
4.兌獎資料逾期或資料不符、不齊全、或拒納稅金者,均視同放棄中獎權利。
5.領獎確認書上所填寫之身份資料需和參加本活動之資料相同,如有不同,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或中獎資格,並恕不另行通知。
6.活動小組將於確認得獎者兌獎資料無誤後,2016/10/07前完成兌獎者於2016/10/28寄出贈品;2016/11/10前完成兌獎者於2016/12/05寄出贈品。
注意事項: 1. 本次活動主辦單位為香港商可口可樂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及英屬維京群島商太古食品(股)公司台灣分公司,並委託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為活動協辦機構。主辨單位、活動協辦機構及配合廠商之員工均不得參加本活動,以示公允。
2. 本活動指定商品為FUZE tea®飛想茶®580ml系列金蓋促銷包裝商品,非金蓋促銷包裝或其他商品恕無法參與本活動。
3. 每筆序號限登錄及中獎一次,並請保留中獎瓶蓋及發票正本作為事後兌獎憑證,若中獎瓶蓋及發票正本遺失、不完整、無法辨識者,恕無法兌獎。
4. 參加者同意所有參加者所留存或產生之任何參與活動的資料及記錄,皆以主辦單位的電腦系統與時間的紀錄為主,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5. 參加者須年滿13歲,此外,得獎者若未滿20歲,除得獎者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需另附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協同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方能領獎。
6.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價值NT$1,001元(含)以上者,需繳交身分證影本供報稅使用。獎項價值超過NT$20,000元,依法需繳交10%稅金,填寫扣繳憑單並於次年度寄發所得扣(免)繳憑單。中華民國國境內居住之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得獎者所得之金額,須就中獎所得扣繳20%機會中獎稅。得獎者將於次年度收到主辦單位開立之中獎所得扣繳憑單。得獎者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得獎者同意依台灣相關稅法規定繳納稅捐,並同意主辦單位得依相關法令代扣(繳納)相關稅捐。
7.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實施「憑單無紙化」,自2014年起所得稅各式憑單符合一定情形者,憑單填發單位如期向國稅局辦理憑單申報後,原則上免寄發憑單給納稅義務人。得獎者需於2017年5月底前完成申報,得獎者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中獎資格。
8. 如參加活動過程中因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所致之服務停止或中斷,該序號經系統辨識為使用過,主辦單位不負責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不得因此異議。
9. 參加者填寫或提出之資料應屬真實、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他人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資訊導致主辦單位無法連絡參加者,則視同放棄兌換資格,主辦單位無需負任何責任;倘有損害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之行為,參加者尚應就此負一切民、刑事責任。
10. 主辦單位有權檢視參加者之活動參與行為是否涉嫌人為操作、蓄意偽造、短時間異常多筆參與行為、透過任何電腦程式參與活動、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的方式意圖以進行不實或虛偽活動參與行為,參加者因上述情形所獲得之活動資格及獎項,主辦單位保有取消得獎資格的權利,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11. 如因寄送過程中發生信件遺失、信封破損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原因,導致兌獎憑證遺失或無法辨識,或得獎者資料填寫不完整或不清楚,導致未能或不符資格兌獎,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需為此負任何責任。
12. 圖片僅供參考,獎品以實物為準。本活動之所有獎品不得轉換、退換、轉讓或折換現金、信用額或任何其他禮品,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與獎品細節的權利,無須事前通知,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作出解釋或裁決。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13. 本活動網頁之所有內容未經許可,不可抄襲、拷貝與複製相關圖片與文字,主辦單位保留所有侵權事宜之法律追訴權利。
14. 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所有內容及細則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活動小組得取消其兌換及兌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15. 主辦單位僅使用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此次活動用途,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加者權益。參加者參與本活動即同意相關個人資訊由主辦單位於活動範圍內進行蒐集、電腦處理及利用,但不做其他用途,參加者並授權主辦單位公開公佈姓名。
16. 活動相關疑問請洽詢《FUZE tea®飛想茶®活動小組》活動專線:02-25021123 (服務時間週一~週五09:00~18:00不含例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