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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ON WATER秋冬溫泉祭
活動說明: 活動期間內,購買寶礦力ION WATER(張貼活動貼紙之產品),於活動網站登錄瓶身貼紙內序號,有機會抽中日本湯布院泡湯雙人遊喔!四大超商購買者再加碼抽台灣五星級溫泉飯店,泡溫泉也別忘了補充水分唷!
※請妥善保存輸入之『序號貼紙正本』,以確保相關兌獎權益。
※四大超商購買者需保留『發票正本』,以利活動小組事後核對開立發票通路與活動通路之資格。
活動時間: 2016年11月23日~2016年12月31日
抽獎日期: 2017年1月4日
公佈日期: 2017年1月6日
活動官網: 【ION WATER秋冬溫泉祭】
活動獎項: 【全通路獎項】
頭獎:日本福岡湯布院溫泉自由行三天兩夜雙人遊(機+酒) 《共2名》(價值NT$52,000)
【四大超商加碼抽獎項】
7-ELEVEN獨家禮:雲品溫泉酒店一泊二食雙人住宿券 《共1名》(價值NT$17,600)
全家獨家禮:長榮鳳凰酒店(礁溪)一泊二食雙人住宿券《共1名》(價值NT$16,600)
萊爾富獨家禮:礁溪老爺一泊二食雙人住宿券《共1名》(價值NT$17,600)
OK獨家禮:泰安觀止雙人住宿券《共1名》(價值NT$11,500)
獎項說明: 頭獎:日本福岡湯布院溫泉自由行三天兩夜雙人遊(機+酒) 《共2名》(價值NT$52,000)
※此獎項為1人中獎2人同行,獎項將以東南旅行社旅遊兌換券送出,此兌換券無使用期限且無使用日期限制,限一次使用兌換完畢。中獎人可憑此兌換券,兌換「日本福岡湯布院溫泉自由行三天兩夜雙人遊(機+酒)」指定行程。
※中獎人需自行支付機場稅金、燃油附加費及其他費用。
※本兌換券為雙人同行,不得分開兌換,亦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亦可依票面價值(新台幣52,000元)兌換東南旅行社所提供之其他日本雙人行旅遊行程(最高折抵52,000元,高出費用需由中獎人自行負擔,低於票面價值之差價視同放棄。) 惟不可兌換非日本之旅遊行程。
※報價將因寒暑假旺季、連續假期、各地節慶祭典、展覽或競賽活動等各種因素而有變動,中獎人同意所有票價依實際訂購的報價為準。
※旅遊兌換券使用、機票價格及訂位狀況等相關作業說明以東南旅遊網頁規定為準。
※中獎人須自行辦理簽證或其他所需旅遊文件,主辦單位對簽證或其他旅遊文件批核與否無涉。完成兌換旅遊行程的中獎人,不能更改或轉讓。
※旅遊獎項並不包括旅遊保險、簽證、超重行李寄倉費、前往機場之交通安排及費用,所有膳食支出、個人消費及以上未包含的其它費用,有關開支或費用由中獎人自行承擔。中獎人同意自行承擔所有旅遊風險,建議中獎人自行購買旅遊保險。
※有關航班延誤、取消或酒店房間無法入住等問題,必須根據航空公司及酒店之指引,需自行與旅行社、航空公司或酒店就履約事項,協議磋商,主辦單位不就上述情況負上任何責任。

7-ELEVEN獨家禮:雲品溫泉酒店一泊二食雙人住宿券 《共1名》(價值NT$17,600)
※經典山景客房住宿乙晚。
※自助早餐及晚餐每人各乙客。
※適用平旺假日入住,欲升等其他房型,須補房型差價,平旺假日一覽表請查詢雲品溫泉酒店官網。
※此票券為二人入住,加人需依酒店規定另行收費。
※使用期限至2018-01-31,農曆春節期間不適用。需事先預約訂房,逾期可於雲品溫泉酒店補差價住宿使用。
※本券為無記名票券,此券遺失概不補發。

全家獨家禮:長榮鳳凰酒店(礁溪)一泊二食雙人住宿券《共1名》(價值NT$16,600)
※持券可享平假日入住高級洋式客房(兩人乙室)乙晚及翌日自助式早、晚餐各兩客。
※本券僅提供雙人使用,不得與其他優惠專案合併使用。欲更換房型、加人需依酒店規定另行收費。
※兒童入住請出示證件、加人服務含大人及兒童至多加2位(加床限1位)。
※加人收費標準:6歲(含)以下兒童免費;7~12歲兒童不佔床,每人每晚加收NT$1,600+10%,費用內含早餐、晚餐、客房備品及酒店設施使用,唯不含鋪床服務。
※加床服務收費標準:每人每晚NT$2,200+10%〈每房僅得加床1名〉,含早餐、晚餐、客房備品及酒店設施使用。
※每晚加價規定:農曆春節期間須補足票面金額與現場售價差價。淡旺季、平假日及農曆春節定義依酒店公告為準。
※住宿券優惠期間6個月,優惠期後可於長榮鳳凰酒店(礁溪)補差價使用或其他消費抵用,但不可兌換商品禮券。
※本券可不記名轉讓,如有遺失恕不補發。

萊爾富獨家禮:礁溪老爺一泊二食雙人住宿券《共1名》(價值NT$13,200)
※雙人住宿洋式山景套房住宿乙晚。
※自助早餐及晚餐各2客。
※本券為平、旺、假日使用,如遇特定假日使用需另加價使用。
※本券不適用於團體訂房。
※本券不適用於農曆春節期間使用。
※房型更換所產生之費用由房客退房前結清。
※本券自發券日起一年內可憑原購買價格入住洋式山景套房一晚,逾期使用加收800元。
※本券使用規定如有變動,以飯店公告為準。
※入住前務必請先行預約訂房。
※本券為無記名票券,此券遺失概不補發。

OK獨家禮:泰安觀止雙人住宿券《共1名》(價值NT$10,350)
※觀雲情房(一大床)住宿乙晚,每房內含活力早餐2客。
※有效日期:無期限,淡旺季平假日適用,農曆春節期間不適用。
※本券平日請於7~14天前預先訂房;假日請於一個月前預先訂房,並同時告知住宿禮券編號、住宿房型種類。
※欲更換升等其他房型須依現場房型定價補足房型價差。
※同房增加一人住宿,每人加收NT$1,500+10%;若只加床(床墊棉被組),需加收開床費NT$500。
※本券不得折換現金或與其他優惠辦法合併使用。
※本券須加蓋本公司財務部鋼印,相關內容塗改無效。
※本券為無記名票券,此券遺失概不補發。
兌獎說明:
●中獎獎項價值累計超過NT$1,000以上:中獎人請自行上活動網站下載『領獎信函』,附上『中獎序號貼紙正本』、『發票正本』並黏貼『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於2017/1/17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信件寄回10476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寶礦力活動小組》收。
●中獎獎項價值累計超過NT$20,000以上:依法需預繳10%稅金,主辦單位將寄發機會中獎稅額繳付說明於中獎人,中獎人須填寫『領獎信函』(附上預繳稅金之憑證、中獎序號貼紙正本、發票正本、黏貼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於2017/1/17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信件寄回10476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寶礦力活動小組》收。
●中獎人若未滿20歲,除中獎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需另附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協同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方能領獎。
●兌獎資料逾期或資料不符、不齊全、或拒納稅金者,均視同放棄中獎權利。
●領獎信函上所填寫之身份資料需和參加本活動之資料相同,如有不同,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或中獎資格,並恕不另行通知。
●若序號貼紙正本、發票正本遺失、發票日期不符、無購買寶礦力ION WATER商品或購買商品開立之發票通路與活動通路不符合者,則取消中獎資格,獎項將不補抽,發票核對完成將捐至華山基金會,恕不返還。
●活動小組將於確認中獎人兌獎資料無誤後,於2017/2/15前寄出贈品。
注意事項: 1.本活動主辦單位為寶康行銷股份有限公司,並委託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為活動協辦機構。主辨單位、活動協辦機構及配合廠商之員工均不得參加本活動,以示公允。
2.本活動限設籍臺灣始得參加,各獎項每人限中獎乙次。
3.每筆序號限登錄及中獎乙次,並請保留序號貼紙正本及發票正本作為事後兌獎憑證,若序號貼紙正本、發票正本遺失、不完整、無法辨識者或購買商品開立之發票通路與活動通路不符合者,恕無法兌獎。
4.中獎人若未滿20歲,除中獎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需另附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協同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方能領獎。
5.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機會中獎累計獎項價值NT$1,000元以上,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身分證影本供報稅使用,並將以新台幣計價列入本年度之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獎項價值超過NT$20,000元,依法需預繳10%稅金,主辦單位將寄發機會中獎稅額繳付說明於中獎人,待中獎人付清稅金後方可寄送獎品。
6.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實施「憑單無紙化」,自2014年起所得稅各式憑單符合一定情形者,憑單填發單位如期向國稅局辦理憑單申報後,原則上免寄發憑單給納稅義務人。中獎人需於2018年5月底前完成申報,中獎人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中獎資格。
7.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與獎項細節的權利,無須事前通知,並有權隨時對本活動所有事宜作出解釋或裁決。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或其他情事變更因素等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任何人不得異議。
8.抽獎日如遇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之突發事件等因素,致無法如期抽獎時,主辦單位順延抽獎日並
於本活動網站公告施行。所有參加抽獎活動者之個人資料,應與寄來個人資料相符,若有冒用、
盜用他人資料或詐欺之情事經查證屬實者,主辦單位得逕行取消中獎資格。如獎品已發放,中獎
人須將已領之獎品歸還,若涉及法律責任情事者,並應由參加者自行負責。
9.中獎人如因寄送過程中發生信件遺失、信封破損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原因,導致中獎憑
證遺失或無法辨識,以及中獎人資料填寫不完整或不清楚時,所有中獎憑證須經主辦單位檢核並以主辦單位審核為準;且任何不完整、損毀、偽造、經改動的、複製或超過兌獎期限的憑證均無效,皆由中獎人自負完全責任(不得於事後異議),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10.獎品寄送地區僅限為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主辦單位恕不處理郵寄獎項至海外地區之事
宜。贈品寄送過程中,若發生毀損、遲遞、錯遞或遺失,然非主辦單位疏失造成者,主辦單位恕
不負責。
11.圖片僅供參考,獎品以實物為準。本活動之所有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獎項以公佈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情事變更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
12.中獎人須同意並遵守得獎領據上及各獎品供應商所列有關獎品之各項條款及細則,且活動參加者
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所有內容及細則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活動小組得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13.活動參加者需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完整且正確,並未冒用或盜用他人資料,如
有不實、不完整或不正確資訊導致主辦單位無法連絡中獎人或寄送獎品,則視同放棄中獎資格,主辦單位無需負任何責任。若因此損害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主辦單位對此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14.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活動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送出之資料有延
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責任何法律責任,中獎人不得因此異議,且活
動時間以主辦單位之電腦系統為準。
15.本活動網頁之所有內容由主辦單位擁有所有智慧財產權,未經許可,不可抄襲、拷貝與複製相關圖片與文字。主辦單位保留所有侵權事宜之法律追訴權利。
16.如參加者對於本活動有任何問題,請連絡客服專線
履行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事項:
主辦單位僅使用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此次活動用途,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加者權益。中獎人同意中獎相關個人資訊由主辦單位於活動範圍內進行蒐集、電腦處理及利用,但不做其他用途,中獎人並授權主辦單位公開公佈姓名。並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明列以下告知事項:
(1)蒐集個人資料公司:寶康行銷股份有限公司、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2)蒐集之目的:消費者促銷活動。
(3)個人資料之類別:包括個人資料中之識別類(辨識個人者中之姓名、居住住址、聯絡電話、手機號碼、電子信箱等,具體項目則如本活動參與頁面及活動辦法內所列事項)。
(4)本活動參與者填寫本活動參與資料後,均視為本活動參與者已同意提供本活動辦法內所列之個人資料類別予主辦單位於本活動之必要範圍內處理及利用。
(5)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活動起始日起至本活動結束後3個月內利用。
(6)中獎人部份:中獎人所提供中奬收據上所填載之個人基本資料,僅作為領取獎項及申報個人所得使用;依據法規規定本資料最長保存7年,屆時銷毀,不移作他用。
(7)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本次活動僅限於設籍於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者參加,且所蒐集之個人資料將不會被移轉至台灣、金門、澎湖、馬祖以外地區。
(8)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及方式:由主辦單位於執行本活動時之必要相關人員利用之,利用人員需依執行本活動作業所必要方式利用此個人資料。
(9)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活動參與者於身份獲確認後,得向主辦單位客服部提出申請,以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或補充、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個人資料內容之一部或全部。(註:參加人申請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時,將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10)參與者填寫本活動參與所需個人資料後,均視為已同意提供予主辦單位辦理本活動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處理及利用;此外,參與者可決定是否填寫相關之個人資料欄位,若參加者不填寫相關欄位時,主辦單位則於決定是否符合參與本活動之資格時,擁有自行判斷之權利。
(11)活動參與者同意將本活動辦法內所列事項之個人資料,無償並無條件提供給主辦單位於本活動參與者業務範圍內合理處理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