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訊/語音類型活動
《味丹青草茶冬瓜茶抽Gogoro 3 Plus簡訊抽獎活動》
活動說明: | 活動期間內一次購買『味丹青草茶/冬瓜茶560ml商品任2瓶』,以手機簡訊編寫「奮青涼茶+發票號碼後八碼數字」傳送至83811,傳送成功即可抽Gogoro 3 Plus等好禮。 提醒:每支手機門號不限制參加次數,每張發票限傳送一次,每張發票僅有一次中獎機會。 |
活動期間: | 2019/08/15 00:00分起 至 2019/11/30 23:59分止 |
指定通路: | 全通路 |
中獎名單: | 請點此查看中獎名單 |
領獎信函: | 請點此下載領獎信函 |
活動費用: | 1.本活動僅適用以手機編寫簡訊參加,接收傳送成功通知簡訊每則5元(傳送成功通 知簡訊費用將由消費者自行負擔,於次月行動電話帳單中收取)。 2.中華電信/遠傳電信/台灣大哥大/亞太電信/台灣之星電信月租型用戶皆可參加;除遠傳預付卡門號外,其他預付卡門號恕無法參加。 |
活動獎項: | ●頭獎-Gogoro 3 Plus智慧雙輪乙台(市值:$75,980),共1名 ●貳獎-Nintendo Switch乙台+遊戲軟體乙張(隨機) (市值:約$13,000),共2名 ●參獎-Apple AirPods無線耳機乙組(市值:$5,290),共10名 ●肆獎-味丹健康青草茶560ML乙箱(市值:$600),共50名 ●普獎-LINE POINTS 100點,共600名 |
活動專線: | 02-25017500 (週一至週五09:00-18:00 國定/例假日恕不提供服務) |
抽獎&公布: | 1.活動結束後統一進行抽獎,並於2019/12/03公布得獎名單於活動網頁 https://vedantea.83811.tw,未中獎者恕不另行通知。 2.主辦單位將於得獎名單公布後,頭獎至參獎將由活動小組以電話聯絡中獎者,肆獎及普獎則以簡訊發送中獎通知。 |
兌獎方式: | 1.中獎者請至活動網頁下載領獎信函填寫並備妥以下資料於兌獎期間寄回。 (1)中獎發票正本及交易明細(有效發票係指於2019/08/15 00:00~ 2019/11/30 23:59止,發票明細須能辨識購買”味丹青草茶560ml或味丹冬瓜茶560ml”商品任2瓶及金額。發票顯示之購買時間需於傳送參加抽獎時間之前,如不符上述之規定,將判定喪失得獎資格。 (2)基本個人資料(姓名、手機、白天可簽收之地址)。 (3)身分證正反影本(中獎價值累積超過$1,000才需提供)。 (4)機會中獎金額價值累計超過NT$20,000者,需預先繳交機會中獎稅金10%。 2.中獎人需於2019/12/12前(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兌獎資格)備齊以上資料,以掛號方式寄至10476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味丹青草茶冬瓜茶抽Gogoro 3 Plus活動小組收》。 3.中獎發票正本為領獎憑證,一旦經寄交主辦單位兌領獎項並簽署得獎領據後,即不得要求退還,中獎者不得異議。 4.活動小組確認中獎人資料無誤,獎項將於2020/01/17前寄出(Gogoro 3 Plus除外)。 |
獎項說明: | ●頭獎 - Gogoro 3 Plus智慧雙輪乙台(市價:$75,980),共1名 ※贈送Smartscooter®智慧雙輪Gogoro 3 Plus,以實車為準,中獎者不得要求指定顏色、型號、更改獎項或其他類型贈品,亦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獎項依規定無法申請政府電動車相關補助,中獎之獎項如有其他規費、費用負擔時,包含但不限於過戶規費、領牌費,手續費、保險費、電池月租費、及其他相關費用,均由中獎者負擔,如中獎者不願繳納或未於主辦單位規定期限內繳納時,視同放棄。各項費用依各縣市政府公告為主。 ※中獎者需負擔前往Gogoro指定門市取車的交通費等相關事宜與費用,亦不得要求更改領車門市。 ※中獎者一旦簽收獎項後,若有遺失或被竊等喪失所有權之情形,主辦單位不負責補發該獎項之責任。 ●普獎 - LINE POINTS 100點,共600名 ※兌獎後活動小組將以手機簡訊方式發送「LINE POINTS點數代碼」至中獎者的手機號碼,中獎者可獲得10組LINE POINTS點數代碼(16碼/組),需先登入POINT CODE網站並登入LINE 帳號(Email及密碼),輸入LINE POINTS點數代碼後即完成儲值。 ※LINE POINTS點數兌換期限至2020/06/20止,請於期限內完成儲值,逾期視同放棄。 ※兌獎流程: (1)進入POINT CODE網站: https://points.line.me/pointcode (2)登入LINE帳號 (3)輸入”LINE POINTS點數代碼”(共16碼) (4)按「儲值」即兌換點數完成 |
注意事項: |
|
個資聲明: | 主辦單位舉辦上述活動,為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之規定,告知擬參加之消費者下列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