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活動
葡萄王靈芝王精華飲週週抽萬元紅包
活動說明: | 凡購買葡萄王指定商品-靈芝王精華飲(不限金額),登錄發票即可抽萬元現金。 |
活動期間: | 2021年1月13日00:00至2021年3月11日23:59(發票登錄期間) |
活動網站: | 《葡萄王靈芝王精華飲週週抽萬元紅包》 |
活動通路: | ◆ 實體通路: 全聯、家樂福、大潤發、愛買、7-11、全家、萊爾富、OK、美廉社、大樹藥局、葡萄王觀光工廠 ◆ 虛擬通路: 葡萄王購健康、momo購物網(含電視購物)、PChome 線上購物、YAHOO購物中心/商城、東森購物 ※部份通路若無開立紙本發票(或僅開立包含「隨機碼」之虛擬電子發票),包含:葡萄王購健康、momo購物網(含電視購物)、PChome線上購物、YAHOO購物中心/商城、東森購物。請於兌獎時列印並提供「完整發票明細資料(包含購物明細及金額)」,則同樣符合此活動登錄及兌獎資格。 |
活動獎項: | 週週抽一萬元現金(郵政匯票形式) |
抽獎方式: | 1.本活動採電腦隨機方式抽獎 2.活動期間每週五抽出一位1萬元得主,當天下午6點公佈得獎名單 (1/22、1/29、2/5、2/12、2/19、2/26、3/5、3/12) ※ 第四週得獎名單將延至2021/2/19公告 ※ 單張有效發票號碼僅限登錄一次,每張發票享有累計抽,但僅有一次中獎機會。越早買越早登錄機會越多。 |
領獎辦法: | 1. 得獎名單公告於活動網站,執行單位將以手機簡訊通知中獎者自行至活動網站下載領獎信函,填妥後檢附中獎發票正本(需含購買明細正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於2021/03/20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信件寄回兌獎活動小組,逾期兌獎視同放棄兌獎權益,不再另行通知。 2. 有效發票係指活動期間2021/01/13 ~2021/03/11所開立且發票明細須能清楚辨識單筆購買活動指定商品,若發票上無購買項目,需另附購買明細。如發票遺失、提供標示不完整、無法辨識或無法提供正本者,視同無效。電子發票請於購買結帳時務必索取電子發票證明聯正本及購買明細;若電子發票明細遺失請至財政部二代電子發票平台查詢後列印與正本發票附於領獎信函中一併寄回活動小組。 3. 中獎者若未滿20歲,不論中獎金額多寡,除中獎者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需另附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協同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方能領獎。 4. 中獎獎品價值超過新台幣20,010元(含)以上者,須依法預先繳納10%機會中獎所得稅稅金。執行單位確認以上兌獎資格無誤後獎項將以具名之郵政現金匯票形式郵寄給得獎者。 5. 預計獎項於2021/03/31掛號寄出。 |
注意事項: | 1. 本活動係由葡萄王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主辦單位)舉辦,並委由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執行單位)製作執行。執行單位及其配合廠商之員工均不得參加本活動,以示公允。 2. 本活動限設籍臺灣之本國公民始得參加,且參加者不得以公司或機構團體名義參加。獎項寄送地區僅限台澎金馬,執行單位不處理郵寄獎品至海外地區之事宜。 3. 本活動僅限登錄紙本電子發票、手機載具發票、傳統紙本發票三種型式,若使用電子發票和傳統發票,請務必於消費時請店家印出紙本發票及明細;所開立之消費日期應在本活動期間內,且同一組有效發票號碼僅限登錄乙次。 4. 電子發票/手機載具/傳統發票注意事項提醒 ● 消費者授權手機載具條碼之雲端發票存取時,提供之身分識別(手機載具條碼與載具驗證碼),均視為該帳號及密碼持有人之行為,消費者應對該等行為負責。 ● 活動期間,消費者可藉由提供手機載具號碼和載具驗證碼,授權執行單位取得該消費者載具之雲端發票資料。執行單位僅存取消費者登錄之發票資訊,以判別消費者取得活動資格。活動結束後,將於議定時間內刪除取得之發票資訊。 ● 活動期間,消費者若有更換載具驗證碼,導致無法更新載具發票資訊而無法認列,將不發放該發票對應之獎勵。 5.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超過新台幣1,000元,中獎人須依規定填寫並繳交中獎收據,執行單位將開立各類所得扣繳憑單給得獎者,並依稅法規定代扣機會中獎稅。中獎者若無法配合填寫並繳交中獎收據,視為中獎者自動棄權且不具得獎資格。另中獎獎品價值超過新台幣 20,010 元(含)以上者,應自行負擔機會中獎所得稅,依法應預先扣繳10%稅金。(詳細則請見領獎信函) 6. 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就活動獎項內容得依實際狀況斟酌調整,並保留隨時修改、變更、終止或暫停本活動及替換其他等值贈品之權利。 7. 執行單位一概以本活動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寄送得獎贈品,中獎者請務必提供真實、完整之領獎資料,以便進行領獎作業。如因資料錯誤或不正確,導致無法通知得獎訊息、確認得獎者或獎品寄送後遭退回,皆將視為棄權。 8. 活動獎項將以掛號報值方式郵寄,在郵寄或運送過程中,非可歸責於執行單位之事由所造成的毀壞、遲遞、錯遞或遺失,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均不負賠償責任。中獎者未於郵局或宅配通知招領截止日期前領取獎品或通知信函者,視同放棄,其得獎資格將被取消。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保留全權處理任何未頒發的活動獎項之權利。 9. 如因電腦病毒、駭客入侵、技術失誤、數據遺失、網路擠塞等網路技術的任何因素,以致遞交資料缺失或抽獎活動無法進行,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10. 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保留增訂、變更、刪除或終止活動內容獎項等活動內容之權利,修改訊息將於活動網站中公佈,不須另行通知或取得參賽得獎者同意。若參加者不接受本活動於任何時間對本活動內容條款修改或變更後的結果,參加者得放棄其參加資格。 11.消費者活動專線02-25171326 分機19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上午10:00~下午6:00(國定例假日/過年期間恕不提供接聽服務)。 12.個資權益宣告: (1)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因舉辦上述活動,為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之規定,告知擬參加之消費者下列事項: ● 蒐集人: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 目的:贈獎等相關程序;相關葡萄王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行銷目的範圍內使用(包含但不限於葡萄王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品牌商品行銷活動、DM或電子報寄送、廣告資料、商品、售後服務及宣傳等)。 ● 個資類別: C001辨識個人者。如姓名、住址、電話、行動電話等。 C003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如身分證統一編號等。 C011個人描述:年齡、性別、出生年月日等。 ● 期間:自2021年1月13日起至執行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之資料所需保存期間/依相關法令規定之資料保存年限,以期間較短者為準。 ● 地區:本國、未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限制之國際傳輸個人資料之接收者所在地。 ● 對象:主辦單位、執行單位、主辦單位委託機關、執行本活動時之必要相關人員、主辦單位及/或執行單位執行上述特定目的所需之協力廠商。 ● 方式: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 參加者對於個人資料得行使之權利如下: 1. 查詢、請求閱覽或製給複製本; 2. 請求補充或更正; 3.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或請求刪除。 惟依法因執行職務或保存證據所必須者,得不依參加者請求為之。 如欲行使前述權利,請以口頭或書面通知執行單位辦理。 聯絡信箱:[email protected]; 電話:02-25171326(主辦單位聯絡信箱:[email protected]) 參加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其個人資料,如參加者不提供或未提供正確之個人資料將被取消中獎資格。 中獎者授權主辦單位/執行單位得公開公佈其姓名。 (2)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將尊重參加者之權益,絕不逾越上述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從事蒐集、處理及利用參加人個人資料,且非經同意,亦絕不任意竄改或洩漏或提供第三人使用。若有逾越上述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之蒐集、處理及利用,主辦單位及/或執行單位將事先以書面、電子郵件、傳真或其他適當方式通知並取得參加人書面之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