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訊/語音類型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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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喝雪碧®酷爽好禮加碼抽」
活動說明: 活動期間買任兩瓶雪碧®無糖600mL系列 (雪碧®無糖/ 雪碧®纖維+),即可參加抽獎!(活動簡訊參加費用每則5元)
【7-11統一超商】:
編寫簡訊「7ESPR +發票後8碼數字」回傳至83811後立即會收到《系統參加成功與否回覆》。
【全家便利商店】:
編寫簡訊「FMSPR +發票後8碼數字」回傳至83811後立即會收到《系統參加成功與否回覆》。

※備註:
1. 7-11及全家所編寫之參加【代碼】不同,參加前請務必確認所屬通路,以免影響您的中獎權益。
2. 活動費用:本活動僅適用以手機編寫簡訊參加,本活動簡訊登錄無需收費,行動業者會向傳送簡訊用戶收取接收系統簡訊回覆已登錄成功之費用每則5元,簡訊費用將於次月電信帳單中收取。
3. 中華電信/遠傳電信/台灣大哥大/亞太行動/台灣之星電信月租型用戶皆可參加;除遠傳預付卡門號外,其他預付卡門號恕無法參加。
4. 為了維護抽獎活動之公平性,每支手機門號以參加30次為限。參加者成功傳送簡訊至83811後,將會收到一則系統簡訊回覆已登錄成功之通知簡訊,每則簡訊僅可登錄一筆發票號碼。
活動期間: 全家便利商店:活動日期為2022/06/01 00:00-2022/06/28 23:59
7-11統一超商: 活動日期為2022/06/15 00:00-2022/07/07 23:59
(皆以主辦單位電腦時間為主)
活動通路: 7-11統一超商、全家便利商店
通路代碼: (英文不分大小寫)
7-11統一超商: 7ESPR
全家便利商店: FMSPR
活動獎項: 7-11統一超商: iPhone 13 Pro松嶺青色 乙支 (128G,參考市價$32,900)
全家便利商店:iPad Air 藍色 wifi版乙台 (256G,參考市價$22,900)
抽獎日: 全家便利商店:2022/06/29(三),
7-11統一超商: 2022/07/08(五),
中獎名單將於2022/07/11(一) 18:00公告於活動網站
活動指定包裝品項: 請認明活動指定包裝品項,詳述如下 :
o 雪碧®無糖&雪碧®纖維+ 活動限定版600mL (如下圖示)
(一般版標籤及活動版黑蓋 如下圖示)



※活動指定包裝品項銷售地區以實際鋪貨通路為準,非活動指定包裝品項恕無法參與本活動
活動須知: 1. 活動發票日期
兌獎說明: 1. 中獎者由活動小組發送領獎信函,將填妥後的「領獎確認書」+「中獎發票正本/購買明細」+「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於2022/07/15(五)前(以郵戳為憑)將兌獎資料寄回10476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雪碧酷爽加碼抽活動小組」收,逾期視同自動放棄兌獎資格。
2. 收到中獎通知後以兌獎資料為領獎依據,發票顯示之購買時間需於登錄參加抽獎時間之前,並符合上述活動期間之內,如不符上述之規定,將判定喪失得獎資格。
3. 兌獎寄回時,請保留寄件憑證以便查詢,請勿以平信寄回,若因郵務關係造成信件遺失或延遲,請自行與投遞單位洽詢查證,主辦單位不負相關責任。
4. 中獎發票必須是於活動期間內(全家便利商店-2022/06/01 00:00至2022/06/28 23:59 7-11統一超商-2022/06/15 00:00至2022/07/07 23:59)於活動指定通路所開立且須清楚辨識有指定產品任2瓶以上之明細,若發票上無購買項目,需另附購買明細。得獎者須將【中獎發票正本】(如店家沒附明細請掃描發票上的QR code將其所顯示之購買明細列印,作為兌換作業之依據,需有可清楚辨識活動指定通路及內含購買活動商品之明細內容,手開發票、內容模糊無法辨識、影印之發票將視為無效),於中獎後提供主辦方審核。如以電子載具儲存發票的消費者,請上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http://goo.gl/FujhRD)查詢所登錄發票之交易明細表。中獎發票正本為領獎憑證,一旦經寄交主辦單位兌領獎項並簽署得獎領據後,概不得要求退還,中獎者不得異議(發票正本經兌獎無誤後將全數捐贈慈善單位,恕不退還)。如不符上述之規定,將判定喪失得獎資格。
5. 本活動限設籍中華民國之本國公民始得參加。參加者必須年滿14足歲。中獎者若未滿20足歲,除中獎者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需另附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協同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方能領獎。
6.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價值在新台幣 1,001 元以上者,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報稅使用,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贈品價值超過NTD$20,001元(含)以上者,依法需繳交10%稅金。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實施「憑單無紙化」,自2014年起所得稅各式憑單符合一定情形者,憑單填發單位如期向國稅局辦理憑單申報後,原則上免寄發憑單給納稅義務人。中獎者需於隔年5月底前完成申報。
7. 獎項寄出
注意事項: 1. 本次活動主辦方為香港商可口可樂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及英屬維京群島商太古食品(股)公司台灣分公司,委託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為活動協辦機構。主辨單位、活動協辦機構及配合廠商之員工均不得參加本活動,以示公允。
2. 本活動指定參加條件為